广西南宁2014-2015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服务及轮胎定点采购(GXZC2014-G3-10041-Z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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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经自治区财政厅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拟对****-****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服务及轮胎定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服务及轮胎定点采购二、项目编号:GXZC****-G*-*****-ZC三、采购内容:驻邕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公务车辆维修服务及轮胎定点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四、投标人资格:A分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在南宁市区域内(不含郊县)履行采购合同的能力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一类、二类汽车专卖店车辆维修服务的企业。B分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在南宁市区域内(不含郊县)履行采购合同的能力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一类、二类汽车综合店车辆维修服务的企业。C分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在南宁市区域内(不含郊县)履行采购合同的能力的轮胎经营企业。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正六、投标和开标地点:广西南宁市朝阳路**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七、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正常上班时间)地点:广西南宁市朝阳路**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办事厅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招标文件售价:每本***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邮寄:请用电汇方式将***元汇入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资料传真到****-*******。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华东路支行账 号:********************本中心财务部:联系电话:****-******* 传真:****-*******八、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号凤凰大厦 邮编:******联系人: 唐赞 联系电话:****-******* 传真:****-*******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邱爱龙 联系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