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妇幼保健院随访系统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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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名称佛山市妇幼保健院随访系统二.项目编号YC****(SZ)XZ***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项目内容采购人采购内容数量控制金额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佛山市妇幼保健院随访系统*项人民币******元本项目不设分包,投标人必须对整个项目进行投标报价,不得进行拆分;本次项目只接受不高于控制金额的投标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控制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详细技术规范及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五.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格的独立法人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并加盖公章。*.近三年内参加佛山市级医疗卫生单位部门类政府采购活动无不良行为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六.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公示文件:见附件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详见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公示期内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对涉及政府采购过程程序的内容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涉及采购预算与方案设计等内容,均由委托单位负责。)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号公交大厦*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验核并登记备案后可领取招标文件:(*)《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供应商按格式填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核对后退还。在同一年审周期内,如企业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备案且营业执照内容无变更的,可不需重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进行核对。*.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及领取招标文件,对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八.咨询答疑会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项目详情可直接向采购人了解。九.投标文件递交递交文件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截止(北京时间)方式:由投标代理人以密封包装亲自递交,逾期不再接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十.开标会时间:****年**月**日**:**时开始(北京时间)。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十一.采购人名 称:佛山市妇幼保健院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号联 系 人:马小姐联系电话:****-********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 系 人:陈小姐、蔡先生联系电话:****-********、********传 真:****-********办公时间:上午*:**-**:** 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号公交大厦*楼邮 编:******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附件: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随访系统招标文件.doc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