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14年度诸永高速公路北段UPS电源与电池采购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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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人”)就诸永高速公路北段UPS改造项目(下称“本项目”)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万元(含***万元)、有三年以上UPS主机及电池安装维护业绩、三年内具有*项或以上高速公路同类业绩,浙江省******进行招标******(“意向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招标公告,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二、本项目主要是采购*套UPS电源和****节阀控式密闭铅酸免维护蓄电池,并安装更换。三、本次招标在洽购招标文件时进行资质预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以代理人方式进行投标。四、各意向投标人可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凭身份证明带以下资料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纸两份,公司加盖公章)到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西湖文化广场D区**号环球中心**楼(联系人:孙斌,联系电话****-********)处,洽购招标文件:(*)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三年以上UPS主机及电池安装维护业绩证明,*项或以上高速公路同类业绩证明,浙江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由公司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授权人代表身份证;五、意向投标人在上述时间洽购招标文件,应进行报名登记,招标人留存复印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六、意向投标人洽购招标文件后,依据招标文件要求送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请投标人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楼西宅村******三楼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出席。七、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贰万元投标担保。投标人应在****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担保银行汇票或现金送交至招标人(******财务部)。招标人:******联系人:孙先生 詹女士电 话:****-********(杭州)***-********(总部)**********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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