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改造炉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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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北京******接受北京市昌平区殡仪馆委托,对改造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名称:改造炉项目建设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投资额:****万元项目编号:JM-********二、招标范围:改造炉项目:一、采购安装六台制式“遗物焚烧炉”(焚烧场*太,骨灰堂*台)(含设备及配套工程),解决遗物焚烧烟尘排放问题;二、安装**台“火化机尾气处理体统”(含设备及配套工程,解决二恶因等有害气体排放)(详见招标文件)。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政府有关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改造炉的生产商或生产商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且注册资本金***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万)。*、联合体申请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投标)。*、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四、投标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时-**时。本项目联系人:王静联系电话: ***-********传真: ***-********报名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兴业大厦三层A**室五、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时-**时。本项目联系人:王静联系电话: ***-********传真: ***-********领取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兴业大厦三层A**室六、其它内容:投标报名时请携带——[*] 报名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如为销售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参与该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与国内省地市级殡仪馆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同类尾气加装改造项目完毕已经实际运行的成功案例和使用方联系目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七、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注:如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及递交资格申请文件不足*家,此项目将改为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