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关于武汉大道东湖路中央隔离墩花木栽植摆放及养护服务项目的澄清/更正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 函号:J********-**** 计划下达函和 /号 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 ****** 于 ****-**-** 在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了 武汉大道东湖路中央隔离墩花木栽植摆放及养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JZX-WHS-FW-****-***)(公开招标) ( 政府集中 )采购公告。因 采购内容调整 原因,现将原公告/原采购文件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一、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中的第 一 章第 三 条第 / 款“ 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时、下午**:**时~**:**时(节假日除外)。 ”澄清/更正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时、下午**:**时~**:**时(节假日除外) 。二、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中的第 一 章第 五 条第 / 款“ 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武汉市民之家(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号)*楼****会议室 ”澄清/更正为: ****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武汉市民之家(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号)*楼****会议室 。三、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第一项 第**款“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向代理机构缴纳足额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元整,此款项可用银行电汇、转帐支票、网银转账等方式缴纳,但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前到帐,否则为废标”,现将投标保证金投标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年*月*日*:**时前到帐,否则为废标。四、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三章 第三项“服务内容:植栽花木清单中,第二批 仙丹*****株;第三批 三角梅*****株;第四批 杜鹃*****株;第五批 杜鹃、茶梅、兰天竹(尝试间隔种植)*****株”, 现更正为:植栽花木清单中,第二批 仙丹****株;第三批 三角梅****株;第四批 杜鹃****株;第五批 杜鹃、茶梅、兰天竹(尝试间隔种植)****株。采购人联系方式:名 称: 武汉市绿化服务中心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永清路**号联 系 人: 陈科长电 话: ***-********传 真: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名 称: ******(市民之家派驻机构)地 址: 武汉市民之家(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号)*楼****室联 系 人: 陈 治 蔡 威 曹 婷电 话: ***-******** ***-********传 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