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大丰市城管理局2014年上半年电缆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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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二次)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大丰市城市管理局决定对大丰市城管理局****年上半年电缆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盐******受大丰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大丰市城管理局****年上半年电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ZC********(*)项目地点:大丰市区(*)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内容:本次项目采购内容为路灯用电缆及护导线等(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见招标需求)。(*)资金来源:政府统筹(*)项目规模:约**.*万元(*)供货期限:集中采购批量供货(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规格、数量*小时内供货并送至指定地点,含运输及装卸)。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上述项目供货能力和经营资格的等经营单位;****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涉及本项目的一项或多项供应合同,单项合同价款不低于*万元人民币(提供采购合同以及开据的发票记帐联原件和复印件);*、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伍佰元(****.**元),投标人必须从其企业基本帐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至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五、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保证金专户帐户信息:户名: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号:**********************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创业支行注: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电汇、银行汇票、转账。不接受现金、银行本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建议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之前必须按要求交纳方有资格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建议提前一天)至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换取行政结算凭证。(*)查询电话:****-********(朱会计)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投标申请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前每天上午*时**分至**时,下午*时**分至**时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报名时须提供报名人员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七、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九、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时间段:****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十、投标前请关注“大丰招标采购网”的“政府采购”——“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大丰市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大丰市常新南路***号联系人:季慧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盐******联系地址:大丰市中凯银杏湖*号楼***室联系人:杨友龙联系电话:****-********、**********(*)集中采购机构: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大丰市区幸福东路*号,市行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