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海虞镇农村住宅置换商品房丽都花园二期工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常熟市海******(建设单位) 的海虞镇农村住宅置换商品房丽都花园二期工程 已经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已经财政审核。建设单位性质:国有企业,资金筹措方式:自筹。现常熟市海******(招标人)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常熟市信昌******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工程概况:(*)工程地点:海虞镇萝卜泾塘南侧、海棠路以西招标类型:施工招标所属地区:海虞镇(*)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招标金额:*****.****万元(*)计划开、竣工时间:****-**-**至****-**-***.本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标段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概况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企业注册资本金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预选承包商要求 投标工具使用费 一标段海虞镇农村住宅置换商品房丽都花园二期工程海虞镇农村住宅置换商品房丽都花园二期**#-**#住宅楼及地库二工程,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平方米),地上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平方米,框剪最高地上** 层、地下*层,最大高度**.*米,最大单跨*.*米,工程造价约*****万元。*****.****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特级、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壹级 *****.****房屋建筑:Ⅰ组***元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表对应时间内使用 “常熟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中的 企业投标工具 下载招标文件。 标段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概况 下载招标文件起时间 下载招标文件止时间 一标段海虞镇农村住宅置换商品房丽都花园二期工程;海虞镇农村住宅置换商品房丽都花园二期**#-**#住宅楼及地库二工程,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平方米),地上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平方米,框剪最高地上** 层、地下*层,最大高度**.*米,最大单跨*.*米,工程造价约*****万元。****-**-** **:******-**-** **:** (*)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常熟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如下表: 标段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概况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一标段海虞镇农村住宅置换商品房丽都花园二期工程;海虞镇农村住宅置换商品房丽都花园二期**#-**#住宅楼及地库二工程,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平方米),地上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平方米,框剪最高地上** 层、地下*层,最大高度**.*米,最大单跨*.*米,工程造价约*****万元。****-**-** **:**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常熟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中的投标工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常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常熟市海虞北路**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现场)。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海虞镇府前路联系人:章俊明传真:电话:********邮编:e-mail:*.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华山路**-*号联系人:陈钧传真:****-********电话:****-********邮编:******e-mail:*.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陆轶项目组组长:周荷芳职称或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联系电话:********上岗证号:**.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至****-**-****.备注:①企业必须在《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年度)》或《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常熟补充名录(****年度)》中,类别和组别:房屋建筑类-Ⅰ组。②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本工程的类似工程指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中标明的为准, 如《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中未注明的,则须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上必须盖有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以施工图纸上注明的为准。有效期为:自《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签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五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