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台安县排灌站管理所2013年节水增粮行动项目首部及管网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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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县排灌站管理所****年节水增粮行动项目首部及管网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台安县排灌站管理所委托,对****年节水增粮行动项目首部及管网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ZCG*******)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台安县排灌站管理所节水增粮项目首部及管网工程的设备采购、指导安装、调试及相应服务,最高限价为*,***,***.**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稳定的维修部),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售后服务;(*)投标人如果为经销商或代理商,要具备制造厂商的授权书(经营授权或代理授权)、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人如果为制造厂商,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招标文件自****年 *月 ** 日至****年 * 月 *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北京时间)到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领取。领取文件后,携资格材料到台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投标人公章并出示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及地税)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份。如果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为制造厂商,则还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份;如果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则还须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书(经营授权或代理授权)原件、制造厂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份,以及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制造厂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制造厂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制造厂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及地税)复印件、制造厂商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份。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年 * 月 ** 日 ** :** (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台安县梅园写字楼会展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台安县排灌站管理所 地 址:台安县台盘路**号联 系 人:张中元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台安县梅园写字楼会展中心联系人: 冯莹 联系电话:****-*******王冰 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辽宁台安金安村镇银行开户名称: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账号:******************辽宁省地市用户-鞍山市****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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