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关于征集2014—2016年度三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空调设备协议采购供应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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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现就三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空调设备协议采购征集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根据公告内容进行报名。一、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需要提供的材料:*、报名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应为三明市区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经年检或备案并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供应商需取得空调生产厂家或该品牌福建省总经销商(总代理商)的授权(须提供厂家或该品牌福建省总经销商【总代理商】授权书原件)。*、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第十五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如清单调整,则应提供最新产品)。*、供应商所提供的空调设备价格需加盖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省级总经销商(总代理商)的公章(须提供原件)。以上材料一式三份。二、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材料应于公告发布即日起至****年*月**日下午五点前递交至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孙 明、黄爱萍 联系电话:*******、*******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