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广宁县排沙镇中心小学教师工作用房、学生宿舍及围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3.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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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和肇庆市有关建设招投标管理规定,本招标工程广宁县排沙镇中心小学教师工作用房、学生宿舍及围墙建设工程已由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基[****]***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宁县排沙镇人民政府,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工程概况:*、招标单位:广宁县排沙镇人民政府;*、工程名称:广宁县排沙镇中心小学教师工作用房、学生宿舍及围墙建设工程;*、工程性质:新建工程;*、工程地点:广宁县排沙镇中心小学;*、资金来源:由省军区、市政府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解决;*、招标内容:主体土建工程、室内外装修、水电安装工程;校园围墙、道路硬底化建设;校园文化、美化及绿化等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内容);*、工期:***日历天;*、建设规模:教师工作用房,框架结构:(图纸四层)暂建三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学生宿舍楼,框架结构:三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工程总造价约***万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分类:施工招标。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项目负责人为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四、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事项:(*)投标申请函,企业法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员第二代身份证;(*)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或临时执业建造师证,施工员、质安员的岗位证,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肇庆市年度或季度企业IC卡、企业投标员证及IC卡。上述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备查,一式两份(正、副本)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打印封面、目录、统一用A*纸、装订成册,由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投标员携带上述资料到报名现场,经查验符合要求的方可接受报名。五、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当报名通过的单位数量小于*家时,则依法重新招标;(*)当报名通过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于****年*月**日至*月*日上午*时~**时,下午**时~**时,到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办公区住建大楼二楼***室)报名,不符合公告要求或逾期的恕不办理。施工招标文件每套为人民币***元(含***元图纸押金)。广宁县排沙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广宁分公司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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