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邓州市人民检察院2013—2014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计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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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受邓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计划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关条件的专业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计划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DZB-****-***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邓州市人民检察院****—****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计划采购项目,计划采购计算机、服务器、打印机等相关设备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万元以上(含***万元)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 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开具时间不得早于报名时间)。*.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邓州一所院内)。*.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报名时携带报名资料应按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投标人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等要求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份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报名资料简装成册接受初步资格审查(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留存,加盖单位公章注与原件一致,不接受扫描件及传真件)。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报名资料不全或复印件为扫描件的一律不接受其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手续,所有复印件均以加盖单位红色公章为准)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为: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邓州一所院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 联系方式: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招标人:邓州市人民检察院联系人:贺先生 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地 址:南阳市五交化大厦****室(南阳市新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 传 真:****-********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