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李沧区污染点源治理工程、板桥坊河上游污染点源治理工程、湘潭路北段支路整治工程设计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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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李沧区污染点源治理工程、板桥坊河上游污染点源治理工程、湘潭路北段支路整治工程设计项目的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项目编号:SDSITC-*********、项目名称:李沧区污染点源治理工程、板桥坊河上游污染点源治理工程、湘潭路北段支路整治工程设计*、项目内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家设计单位,承担由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委托的李沧区污染点源治理工程、板桥坊河上游污染点源治理工程、湘潭路北段支路整治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编制服务工作。*、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万元。*、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并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节假日除外);地点:青岛市山东路***号鲁邦广场A座*楼***室;售价:每套***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的询问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年*月*日**:**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时间:****年*月**日下午**时**分起至**时**分止。地点:青岛市山东路***号鲁邦广场A座*******开标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联系方式**.*招 标 人: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地 址:青岛市李沧区书院路**号 邮 编:****** 联 系 人:袁工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青岛市山东路***号鲁邦广场A座***室 E---mail: ****** 邮政编码: ******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四方支行 银行账号:************ 联 系 人: 陈倩、李朝气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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