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清河区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招标代码:0410201404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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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码:************** 建筑工程|辽宁******受铁岭市清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委托,为清河区****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清河区****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 *.招标单位:铁岭市清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建设地点:铁岭市清河区境内 *.工程内容:新建机电井**眼,更新改造排水沟*.*KM,新建排水泵站*座,新建方塘*座,渠系衬砌**KM。(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自筹资金 *.工程投资:***.** 万元 *.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质量标准:合格 *.投标保证金:陆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 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等级信用报告。 *. 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及截止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天上午*:**~**:**,下午**:**~**:**。 *.报名要求: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等级报告、建造师资格证和注册证(水利)、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水利)、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等材料(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进行投标报名(注明所投工程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年*月*日至*月**日*:**~**:**时,下午**:**~**:**时到辽宁辽宁******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年*月**日*:**,在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铁岭市清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苏连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甲*-****号 电话:*********** ***-********-*** 联系人:吴工、袁工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沈阳兴工分行 帐 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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