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信息2014-079--有关上海市奉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家具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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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奉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委托,对上海市奉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所需的办公家具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于报价。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市奉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家具;*、采购编号:SXM****-***;*、项目内容:办公桌椅、橱柜等(详见询价文件,含货物运输及安装);*、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二、合格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网址:***.******.***.cn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必须是制造厂家或由制造厂家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如果制造厂家自己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厂家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三、报价需提交的资料*、询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的证明资料;*、若供应商不是制造厂家,需提供由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代理商证明;*、所投设备清单(须注明所投产品品牌、型号、具体技术参数及技术参数是否偏离等情况);*、售后服务承诺书;*、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精神,如果供应商符合文件规定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的产品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它询价文件中要求提交的材料。注: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如投标专用章等;报价文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密封报价。资料不齐或报价文件没有一式三份或未加盖公章,将视为无效报价。四、报价的时间、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凡愿参加报价的合格投标人,请于****年*月**日下午**:**时以前向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上述报价资料;*、报价地点: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号丽洲大厦****室。五、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号丽洲大厦**楼 联 系 人:沈骁明联系电话:***-******** 预算单位:上海市奉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西路***号联 系 人:褚旭俊联系电话:***-********如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询问或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