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永嘉县浦西河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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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yj*******)*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嘉县浦西河河道整治工程已由永发改瓯[****]*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万元,招标人为永嘉瓯北城市新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永嘉县浦西河河道整治工程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江北街道浦西村,起于浦西河与罗浦礁大河交汇处,止于浦西街二桥。本次河道治理长度为***.*m,两岸新建护岸总长***.*m。新建护岸顶高程为*.*m,具体实施桩号为右岸K*+***~K*+***.*段,合计***m,左岸K*+***~K*+***.*段,合计***m。采用干砌块石重力式挡墙,底部为钢筋砼预制方桩基础。本工程河道驳坎工程设计标准为**年一遇,建筑物级别为*级,施工围堰等临时建筑物级别为*级。(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标前会议纪要为准);工期***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下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投标人的水利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浙水建[****]**号、**号文件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网公示安全生产条件和人员情况;*)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号)文件第(十七)条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并且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承担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被永嘉县级、温州市级、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列为不良行为记录或通报,并在限制期、公示期内(如无限制期或公示期,按通报或公示发布之日起*个月计);**)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公告发布时间:****年**月 **日至****年**月**日* 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获取招标文件下载地址及时间: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上的交易公告栏中,于****年**月 **日至****年**月**日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年** 月** 日*时**分;地 址: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永嘉县上塘镇建设大厦三楼);投标文件递交接受单位:浙江******;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决定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在踏勘期间所发生意外和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负。** 其他说明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妥交易手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以现金形式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元整,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中标候选人因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或质检员或安全员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承担施工项目负责人被取消中标候选资格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联系方式招标人:永嘉瓯北城市新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郑先生电 话:****-********代理人:浙江******联系人:戴先生电 话:***********永嘉瓯北城市新区管理委员会浙江******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招标文件下载:http://***.******.***/HomePage/xm.asp?xm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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