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消防器材设备采购项目延长报名时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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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微山县消防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   二、采购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微山县消防大队所需消防器材设备采购项目,包括防护服、安全带、水枪、水带头盔、空气呼吸器等,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部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预申请参与此次投标的单位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消防器材经营范围。   四、原报名时间为****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止,每日*:**时--**:**时,**:**时-**:**时(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现延长至****年*月**日**:**时。   特此说明。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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