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鄂州市2014-2015年度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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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年鄂州市政府采购目录并受鄂州市财政局的委托,现对鄂州市****-****年度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鄂州市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参与投标。一、招标编号:****EZCCGPC**二、招标项目:鄂州市****-****年度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服务三、项目内容:*、服务对象:鄂州市市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服务内容:鄂州市市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资产评估。*、服务期限:****年*月*日-****年**月**日四、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经湖北省财政厅批准设置并核发的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投标人必须注册地址在湖北省并在鄂州市或武汉市内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以工商营业执照及省财政厅批复为准)。五、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 (北京时间)止。六、报名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滨湖西路***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年*月**日上午*:**-*:**止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概不受理)。八、开标时间: ****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开标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滨湖西路***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十、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他所有资质或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在标书中投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十一、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年*月**日上午**:**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到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收款人全称:鄂州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账号:************联系人: 陈 华 申光耀联系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