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新昌大佛寺石塔防风化保护及弥勒大殿无量桥拱券防渗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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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昌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石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已由省文物局批准建设,因第一次招标失败,决定对该项目的新昌大佛寺石塔防风化保护及弥勒大殿无量桥拱券防渗工程施工进行重新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工程建设地点为:新昌大佛寺内*、施工内容:新昌大佛寺石塔防风化保护及弥勒大殿无量桥拱券防渗施工。*、预算造价:¥******.**元(大写:陆拾伍万肆仟肆佰陆拾贰元,含税金、规费、利润、施工管理费、风险费用等与企业经营、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费用和款项)。*、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投标方式:采用总造价让利法(让利率范围为*%~**%)。*、施工日期:** 日历天。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凡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且具有石质文物保护的专项经营业务范围,持单位介绍信前来申请投标,否则将取消该施工企业的投标资格。三、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资格预审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文物保护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四、经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须购买招标资料文件,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为每份***元,资料费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业主将拒收其投标书。除中标候选人外,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五、报名时间及地点:凡符合以上申请条件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上午*:**至**:**,下午*:**至*:**)持单位介绍信并携带资格预审资料到新昌县南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老大楼三楼)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六、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 曹先生****-******** 王先生招标人:浙江省新昌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代理机构: 新昌******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