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海宁市长安镇金港村湿地公园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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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盖章):建设单位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工程名称长安镇金港村湿地公园绿化工程工程内容绿化工程工程地点海宁市长安镇金港村概算投资建安投资约**.*万工程规模绿化面积约*****平方米,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日历天资质要求企业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具备园林项目主管执业资格联系地址海宁市梅园路***号-*三楼(浙江******)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报名地址海宁市梅园路***号-*三楼(浙江******)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截止时间报名时间:****年 * 月** 日 — * 月**日 上午*:**-**:**下午**:**—**:**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HNCA****-**报名提交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交易员身份证、交易员证及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主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供《进嘉施工备案》。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元。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海公管办[****]*号)文件精神要求,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及长安镇招标办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号)文件规定记入市场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我镇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我镇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我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备案单位(盖章): 代理机构(盖章):****年 * 月 ** 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有效营业执照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资质等级证书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园林项目主管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年*月*日以后竣工的园林绿化工程*个及以上施工业绩(单个合同造价**万元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其中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二者选一,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的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进嘉施工备案证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进嘉施工备案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没有被限制投标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