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高明区明城镇镇内公交运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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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佛山市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明城分局的委托,对高明区明城镇镇内公交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SZTCE***二、采购项目名称:高明区明城镇镇内公交运营项目三、项目内容及需求:序号项目内容服务期限预算金额(元/年)*高明区明城镇镇内公交运营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超过项目包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详细服务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四、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或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必须是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的实体企业,且从事公共交通经营已达三年或以上,提供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文件公示/下载****-****SZTCE***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至**:**;下午**:**至**:**,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号*层***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第*点不需要提供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工商最新机读资料;*、投标人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的证明资料;*、投标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八、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九、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至****年*月*日**时**分止 (北京时间)/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十、开标评标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十一、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号)。 十二、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是否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确认书”格式另附于光盘内。采购代理机构:******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张小姐办理保证金联系人:****-******** 李小姐 项目联系人:阮先生 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号六层*** 邮编:****** 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明城分局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