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郧西县景阳乡垃圾处理工程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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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郧西县景阳乡垃圾处理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建单位为湖******,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湖******,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湖北省郧西县景阳乡龙潭垭子;*.* 规模:日处理垃圾**.*吨;*.* 计划工期:***日历天;*.* 施工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万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申请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企业法人经年检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五大员岗位证及身份证原件;(*)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原件;未提交上述资料或资料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拒绝出售招标文件。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报名),报名地点: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堰市人民中路*号)。*.* 招标文件售价****元,图纸、技术资料每套售价****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以上款项报名时交纳。*.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十堰市人民中路*号)。*.*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原件送达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后审工作(审查原件),资格后审为合格制审查。凡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将被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其投标文件无效。*.* 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将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开标。*、 联系方式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庹秀琴 电 话: ****-******* 招 标 人:湖******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雄楚大街**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 地 址:十堰市人民路二堰街办个体公寓*栋**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