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葫芦岛港绥中港区输水管线(大架子村―石河港)工程施工(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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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码:************** 建筑工程| *、葫芦岛港绥中港区输水管线(大架子村―石河港)工程施工已由绥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绥发改发【****】**号。招标人为辽宁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建设地点:辽宁东戴河新区内,西起高岭工业园区海川街,沿滨海公里中心线南 **米布置,东至绥中港区。 *、招标范围:PE管线全长****米,管径DN***,沿途布置阀门井、排气井、排泥井、水表井**座。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年*月**日,计划竣工时间:****年*月**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发出书面通知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有意向的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 (副本) 、拟派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IC卡、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劳动合同(以上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年 * 月**日至****年 * 月** 日,每日上午*时**分至**时,下午**时**分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营口******(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号,胜宏都市客栈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万元(人民币,电汇)。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年* 月*日*:**(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绥中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辽宁东戴河新区 联 系 人:闫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营口****** 联 系 人:刘健 联 系 电话:****-*******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