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永川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李家嘴片区场平、河道改造及道路桥梁工程的补遗通知(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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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文件第**页**.*款工程借资条款“以补遗形式发出”修改为“李家嘴片区场平、河道改道及道路工程项目的中标人在中标后,向发包人按工程中标价等额借款,年利率按**%计算,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开始还款,至审计结束后发包人连同借款本息偿还完毕。具体借款时序安排为:中标公示后**天内,中标单位向发包人支付借款****万元;完成工程量的**%时,中标单位向发包人支付借款****万元;完成工程量的**%时,中标单位向发包人支付借款****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中标单位向发包人支付剩余部分借款。若中标人未按要求借款给发包人,则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施工过程中,中标人不按约定支付借款,无条件退场,解除施工合同。发包人只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以本补遗通知为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特此通知招标人:重庆市永******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