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巩义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程施工评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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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程施工评标结果公告 ******受巩义市民政局委托,就巩义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巩义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巩财代[****]**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工程地点:巩义市境内 建设规模:**处烈士纪念设施维修保护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年*月**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楼****D室 评委会人员名单:张智伟 刘学亮 黄海江 吴义章 郭红晨 五、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工期:*个月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马俊岭 级别:贰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工期:*个月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韩智军 级别:贰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工期:*个月 投标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李子龙 级别:贰级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巩义市民政局 地 址: 巩义市建设路**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 代 理 人: ****** 地 址: 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楼****X室 联 系 人: 许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信箱: ******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将质疑函(加盖企业公章且有法人签字)同时提交至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逾期将不再受理。(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