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定南县民政局电梯项目(项目编号:GZJD2014-DN-G011)公开招标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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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赣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复,赣******受定南县民政局委托,对电梯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年*月**日发布的公开招标文件及公告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补充事项*:原公开招标文件及公告中,(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现补充第一条:*、响应供应商如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省级(含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C级(含C级)以上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A级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必须提供原件查看);*、响应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A级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及省级(含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A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必须提供原件查看);*、响应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投产品的厂家授权书原件。补充事项*:原公开招标文件中,三、采购项目需求,(六)技术规格及要求,补充如下:A栋:第一层至第二层高度*.*米;第三层至第五层高度为*米;第六层高度为*.*米。B栋:第一层至第五层高度为*米;第六层高度为*.*米。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