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关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信息集控管理中心建设一期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MWS2014-Q004)的修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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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XMWS****-Q****、项目名称: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信息集控管理中心建设一期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分公司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 传真:****-********各潜在投标人:******泉州分公司应采购人要求,现对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信息集控管理中心建设一期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修改如下:*、招标文件P*页《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后注第*条中的“同时还需提供管理平台软件的著作权,确保软件产品安全可靠,无知识产权风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厂家公章”修改为:投标人若获中标,须在**个日历日内提供该平台完整著作权证明材料并加盖厂家公章,未能提供的将视为投标内容知识产权不符合相关规定,其中标结果无效。*、《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中关于“交货、安装时间”及与验收的内容修改为:合同签订后**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后进行初步验收,试运行期始于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泉州中院所辖四家基层法院(泉港、晋江、安溪、德化)设备联调成功之日,试用期一个月后进行最终验收。同时招标文件中其他有关交货或验收的内容与上述修改内容不一致的,按修改内容澄清。*、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的业绩经验评分内容取消“法院系统”的限定。*、本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修改为:****年*月*日下午**:**分(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至:****年*月**日止;投标样品提交时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特此通******泉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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