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江西省崇仁师范学校服务器等电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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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分公司受江西省崇仁师范学校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江西省崇仁师范学校服务器等电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招标编号:JXZL****FZ-***二、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价(元)备注*应用服务器*台******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基础架构管理平台*台*存储器*台*数据库备份存储器*台*标准网络服务器机柜*台*办公电脑*台*多功能一体打印机*台*高清摄像机*台三、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资格审查):*) 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f.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提供服务器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函原件。备注:投标人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法人证或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特别提醒: (以上资料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四、报名办法: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标书,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且按规定交纳投标信誉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开标时需携带CA数字证书)。资料费:***元/份(不退)在开标当天开标前现场缴纳。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人应按标书要求缴纳信誉保证金,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进帐凭证上应注明投标的项目名称,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二)根据《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指定“非税收入专户”代收代付,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须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有效期一年。已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审核通过的供应商请尽快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携带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南昌市孺子路**号)办理确认手续。未交纳保证金之前将无法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六、开标时间:****年 * 月 ** 日*:**时(北京时间),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此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本级,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导致投标无效。七、开标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行政中心西附属楼四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八、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cn/fzzbw/)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九、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十、采购单位:江西省崇仁师范学校代理机构:******抚州分公司联 系 人:杨女士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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