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长宁区中心医院所需的医疗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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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受上海市长宁区中心医院的委托,******对上海市长宁区中心医院所需的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政府采购编号:ZC********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长宁区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项目第*包、术中神经监护仪:*台(经相关部门核准,可采购进口设备)设备用途:用于手术期间识别和确定颅骨和周围运动以及组合运动感觉神经位置,包括脊髓和脊神经根。第*包、冰冻切片机:*台(经相关部门核准,可采购进口设备)设备用途:用于手术中新鲜组织作病理快速诊断,确定病变的性质,肿瘤有无转移,切除残端有无病变,为手术治疗方案提供可靠的依据。第*包、遥测心电监护系统:*套(经相关部门核准,可采购进口设备)设备用途:主要用于病房危重病人的心电监护。第*包、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OCT):*套(经相关部门核准,可采购进口设备)设备用途:用于诊断各种视网膜病、青光眼、视盘及视神经病变。第*包、麻醉机:*套(经相关部门核准,可采购进口设备)设备用途:用于常规的麻醉手术需求,包括新生儿、外伤、危重病患和常规病例的手术。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及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按国家规定提供投标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投标单位必须是设备的制造商或由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可同时参与本项目);*、在上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供应商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gov.cn);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上午*:**~**:**时;下午**:**~**:**时购买招标文件金额:人民币***元/每份,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长寿路***号恒达大厦**楼****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时投标及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寿路***号恒达大厦**楼****室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书和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联系人:张李萍、陈铭华联系电话:********、********、***********,联系传真:********公告发布机构:******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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