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宜春管理中心机电设施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补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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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号)根据《宜春管理中心机电设施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第*.*款和第*.*款的规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如下:*、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上限为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元)。投标人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上限的,视为超出业主的支付能力,将作为废标处理。*、招标文件第*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时间:*月**日**:**”,修改为“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时间:*月**日**:**”。江西省高速******宜春管理中心二Ο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