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康纳学校(广州儿童孤独症康复研究中心)校车租赁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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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康纳学校(广州儿童孤独症康复研究中心)校车租赁服务项目 ******广东分公司受广州市康纳学校的委托,对广州市康纳学校(广州儿童孤独症康复研究中心)校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CEITCL-GD-CZFW-******,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采购项目编号:CEITCL-GD-CZFW-******。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康纳学校(广州儿童孤独症康复研究中心)校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其他租赁)。服务期限:*年。采购预算:**.****万元。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期限预算金额校车租赁服务*年人民币**万元/年(按当年度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服务范围:租赁 * 辆**座的专用校车用于接送学生往返学校。*).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项目内容》。*). 项目类别:服务类。供应商资格:*). 具备投标条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校车服务相关经营范围;*). 提供本项目的校车必须符合“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 提供参与本项目的车辆必须取得校车标牌或必须承诺在合同签订时能够为本项目所需车辆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承诺函);*).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符合“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证明材料;*). 车辆必须取得校车标牌或必须承诺在合同签订时能够为本项目所需车辆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承诺函);*).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工作日上午*:**-**:**和下午*:**-*:**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广东分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一马路**号泰恒大厦**楼****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星期三)上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一马路**号泰恒大厦**楼****室。开标评标时间:****年*月**日(星期三)上午*:**。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一马路**号泰恒大厦**楼****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采购人联系人: 广州市康纳学校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五羊新城寺右一马路**号泰恒大厦**楼****室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新广从路龙兴中路*-*号邮编:******邮编:******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五羊支行帐号:*************************广东分公司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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