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延庆延庆县永宁镇东部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延庆县永宁镇北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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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延庆县永宁镇人民政府拟建的延庆县永宁镇东部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延庆县永宁镇北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招标项目,已由北京市财政局批准,批复文号为:京财农指【****】***号,北******受招标人延庆县永宁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有机肥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一、 项目概况(一) 项目名称:延庆县永宁镇东部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延庆县永宁镇北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招标项目(二) 项目建设单位:延庆县永宁镇人民政府(三) 招标规模及内容:选择生产有机肥企业,东部地区高标准农田有机肥土壤改良****亩,北片高标准农田有机肥土壤改良****亩(四) 项目地点:位于北京市延庆县永宁镇(五)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六)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有机质含量(以干基计)/(%)≥**等,具体技术要求请详见招标文件。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能力的有机肥生产企业。(二)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肥料登记证。(三) 投标人须具有较为完善的生产设施设备,产品质量达到行业标准的规定,年生产能力达到****吨以上。(四)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五)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以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 具有****年度以来,省市级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质检机构所出具的产品质量全项检测报告(七) 依据延纪发[****]**号《关于在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行廉洁准入管理的实施办法》投标人在投标时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八)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 购买时间及地点(一) 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年**月**日至 **** 年**月**日,上午*:**至 **:** ;下午**:** 至 **:**(二) 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延庆县康安小区东门**-*(三) 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四) 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五) 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六) 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七) 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三、 联系方式(一) 联系人:王双燕(二) 联系电话:***-********四、 投标报名时所携带的资料(一)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 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 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 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五) 有效的肥料登记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六) 具有****年度以来,省市级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质检机构所出具的产品质量全项检测报告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七) 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单位参与投标;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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