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兴安县第三小学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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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县第三小学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已由 兴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兴发改字[****]*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安县人民政府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和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兴安县兴安镇城南新区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 m* ,其中:学生食堂一栋,*层,建筑面积约**** m*;教师周转房一栋,*层,建筑面积约**** m*;学生宿舍*栋, *层,单栋建筑面积约**** m*,共计约**** m*;教学行政办公综合楼*栋,*层,建筑面积约***** m* 。 项目概算投资额: 约****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施工合同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兴安县第三小学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号文《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驻现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诚信卡和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书,符合桂建管﹝****﹞*号文要求。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企业法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专职投标人证、身份证、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时须提供)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同时必须提供原件核查):(*)、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拟投入本项目监理人员上岗证及职称证;(*)、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区属及市内企业符合报名条件可直接报名;市外、区外企业按住建【****】**号《关于桂林市外来建筑行业企业在我市从业管理的有关通知》及《外来建筑行业企业在桂林参与招标投标人员信息核查》的要求办理方可报名。 报名时间: **** 年*月**日至**** 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 时,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镇文化路文化新城*楼住建局)报名。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年*月**日至**** 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 时,下午**时**分至** 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镇文化路文化新城*楼住建局)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整,地点为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兴安镇文化路文化新城*楼住建局) 。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安县人民政府教育局 地 址: 兴安县教育路***号 联 系 人: 彭松嵩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创建工程招****** 地 址: 桂林市中山北路**号 联 系 人: 秦艳玲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监督单位:兴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交易中心:兴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年*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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