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关于: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消防工程《招标文件》修改的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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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采购人现对“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消防工程(采购编号:FZJL*********R)”的招标文件部分作如下修改并更正:一、《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条件 第三条款”修改为: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的有效证明文件。二、《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条款”修改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三、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及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正为:****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四、开标时间修正为:****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五、《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的内容以本更正通知为准,并做相应修正。特此通知!采购人: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 福******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田安北路倍安居大厦四楼****E-mail: ****** 邮 编:******电 话:(****)********、*********** 传 真:(****)********联系人:小张收款人:福******泉州分公司开户行:******泉州丰泽支行帐 号:**** **** **** **** ****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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