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肥长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国有股权转让项目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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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权转让项目经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并报市国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确定了三家合格意向受让方。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号令)和《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披露如下:一、意向受让方之一的自然人朱翔,任职该拟转让标的企业******总经理。意向受让人朱翔未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拟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同时承诺受让后新体按《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妥善安置现有职工,为职工接续或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承继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所有债权债务(剥离的资产和负债除外);受让后新体将继续履行长乐物业与现有小区签订的服务合同。二、公告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三、项目负责人:王工,联系电话:****-********。若对上述公告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联系人:毛伟,联系电话:****-********。特此公告。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