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东阳市教育局2014年学校校具等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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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 东阳市财政局[****]***号确认书 批准,现就 东阳市教育局****年学校校具等项目采购 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XDYCG****-***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要求与货物质量要求: 标段学校项目名称预算价(万元)技术参数及规格*湖溪高中和外国语学校红榉木类课桌椅**.*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聋哑学校床、课桌凳、办公家具等**.****六石初中等学校办公家具、幼儿家具等**.****南马镇中心小学等学校红榉木类课桌椅***.****横店镇任湖田小学等学校实木类、钢木课桌凳**.***江北小学等学校办公家具**.***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本公告设定的特定条件。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具有本次招标设备的经营资格。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在人民币***万元(含)以上,具有工商注册经营许可。 *、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售后服务能力。 *、具有木质家俱生产资质的企业,有竹木加工许可证。 *、投标时须带规定的样品和附件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上午 **:**-**:** ;下午 **:**-**:**(双休日除外) 。 *.发售地点:金******东阳分公司(东阳市人民路***号 )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竹木加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反馈单”原件和复印件; *.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标一肆仟元整,标二叁仟元整,标三肆仟元整,标四壹万伍仟元整,标五叁仟元整,标六叁仟元整。投标方应于 **** 年 * 月 ** 日**:**时前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入账为准,(如用汇票需提前一天提交,投标人在填写汇款单时须做到与以下提供的帐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账户名称:金******东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东阳市支行 银行帐号:*******************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 * 月 ** 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年 * 月 ** 日**:**时 在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市人民路***号)**楼开标室 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开标会议携带资料要求: 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花名册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注:授权代表应为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以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花名册证明为准)。 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参加开标会议的或迟到的或授权代表为非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二、 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金******东阳分公司 联系人:钱先生 电话:****-******** ********(传真) 东阳市教育局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东阳市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 东 阳 市 教 育 局 金******东阳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