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镇海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依维柯车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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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经区采购办批准,就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依维柯车辆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价。一、采购人名称: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二、采购项目名称:依维柯*.*TA**基本型(四门)一辆。三、采购项目说明:为更好的服务全区人民群众,现采购依维柯*.*TA**基本型(四门)一辆。四、采购主要内容及数量:(详见采购需求)依维柯*.*TA**基本型(四门)一辆。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与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报价车辆经营许可证。*、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在宁波有上述项目车辆的售后服务机构六、采购限价:本次采购设有最高限价:**万元。七、采购文件领取:*、领取时间:****年*月*日至*月*日,上午*:**--**:** ;下午*:**—*:**(北京时间,下同)。*、领取地点:镇海沿江西路***号三楼***室。八、领取采购文件时应交验以下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报名介绍信》(格式见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九、商谈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 ****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镇海沿江西路***号三楼开标室。*、商谈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在镇海沿江西路***号三楼开标室举行,供应商应派代表准时出席。十、单一来源采购保证金:本次采购项目设保证金****元,请于****年*月**日前以银行支票、银行汇票、现金等形式交纳;账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镇海支行;账号:*****************;地址:镇海区车站路**号。十一、其它事项:采购人联系电话:***********、联系人:夏老师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郑捷联系电话:****-******** 传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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