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湖南师大附中博才实验中学江山帝景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第二次)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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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湖南师大附中博才实验中学的委托,******于****年*月**日发布公告,于****年*月**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江山帝景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编号:YL-****-WT-***)开标,因原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评标方法及标准存在缺漏项,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资产负债率=年末负债总额÷年末资产总额×***%;**%(含)以下:计*.* 分;**%以上:计*.*分;*、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初净资产+年末净资产)×***%;**%以上:计*.*分;**%以下:计*.*分。(提供****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否则不计分)投标单位近*年(****至****年)获得省部级或者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计*分,县市级守合同重信用计*分;(提供原件方可计分)考察投标人在****年-****年有与所投标段同类型的经营业绩,具有*个货物采购项目合同,且合同金额不小于***万元的,计* 分。每多*个,加 *分,加满为止。(要求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否则不计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 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 分,扣完为止。投标人在采购人当地设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有专人负责售后服务的计*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没有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的不计分。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交货时间和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分。缺项或偏离每处扣 *.* 分,扣完为止。说明: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评分办法和标准时,可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对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合理设置分值权重,资质条件不得列为评审因素。开标时间相应顺延至****年*月**日**时**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相应顺延至****年*月**日下午**:**前(含)。开标地点不变。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变更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公告时间:****年*月*日联系方式:采购 人名称:湖南师大附中博才实验中学地址:湘府路大桥正西端与含浦大道交汇处电话: 刘先生 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联 系 人: 邱细平、宗志磊 电 话: ************-****、*********** 地 址: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号麓谷企业广场B*栋*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