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陶庄镇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商品有机肥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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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嘉善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善采购[****]****号确认书的批准,现就嘉善县陶庄镇人民政府的陶庄镇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商品有机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JXZX(S)-****-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及数量采购内容数量质量要求商品有机肥(造粒)***.*吨符合农业部商品有机肥生产标准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投标产品适合在嘉善县内使用;守法经营,有良好市场和售后服务信誉,此前三年内无假冒伪劣产品,且无因产品质量引发重大事故记录;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要求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持有肥料登记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采购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 ;下午**:**~**:**时(节假日除外)。*、获取地点:嘉善县罗星街道乔克国贸中心*-****室嘉兴市建新工******。*、采购咨询服务费:每套叁佰元。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获取采购文件。七、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报名表(网址:http://***.******.***下载)、经工商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肥料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报名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逾期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接受。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天,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份。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可以是汇款或转账形式。名称:嘉兴市建新工******嘉善分公司开户银行:农行亭桥路分理处银行账号:**-***************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年*月**日下午**:**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嘉善县罗星街道乔克国贸中心*-****室嘉兴市建新工******开标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下午**:**时(北京时间)在嘉善县罗星街道乔克国贸中心*-****室嘉兴市建新工******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应当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十一、业务咨询:嘉善县陶庄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育强;联系电话:****-********嘉兴市建新工****** 联系人:胡海宏 ;联系电话:****-******** 传真:****-********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嘉善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嘉兴市建新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