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镇宁自治县客运站主站房施工(BT模式)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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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市公资交(建)示(****) *** 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委托贵州******公开招标的镇宁自治县客运站主站房施工(BT模式) 已于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川****** 中标价: 主站房:********.**元 土石方**.*元/m&sup*; 中标工期: *个月 项目负责人: 陈桂彬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 主站房:********.**元 土石方**元/m&sup*; 中标工期: *个月 项目负责人: 冯文焰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标价: 主站房:********.**元 土石方**.**元/m&sup*; 中标工期: *个月 项目负责人: 郭明中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职称)证号: 中标结果公示至 **** 年 * 月* 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镇宁自治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