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孟津县办公自动化设备、执法记录仪及工作站、DAN试剂及耗材、警用设备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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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孟津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孟津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办公自动化设备、执法记录仪及工作站、DAN试剂及耗材、警用设备” 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孟政采购中心[****]***号。 二、招标项目:共分四个标段:一标段办公自动化设备;二标段执法记录仪及工作站;三标段DAN试剂及耗材;四标段警用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在***万元以上(含)。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并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只接受潜在投标人一次性报名。报名时需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含现金缴款单),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及账号通过转帐、电汇等形式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支付的,请注明用途和招标编号。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每标段标书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本次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年*月*日至*月**日,上午*:**-**:**,下午*:** — *:**(节假日除外),到孟津县政府采购中心(孟津县财政局三楼***室)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年*月*日下午*:**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孟津县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及电话:陈女士 谢女士 ****-******** ******** 业主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 七、户 名:孟津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行:农业银行河南省孟津县支行 账 号:**-*************** 孟津县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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