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德清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德清县2014年洛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Ⅰ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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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德清天勤******受德清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就德清县****年洛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Ⅰ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DTKZFCG-****-G**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招标范围为新(重)建排灌泵站*座,装机**.*kw,合计*座,改建排灌泵站*座,装机**.*kw,合计*座。新(重)建排涝站*座,装机*.*kw,合计*座,改建排涝站*座,装机***kw,合计*座。新建灌溉渠道****m,新建排渠****m,渠系建筑物***处,机耕路****m,护岸工程****m,河道清淤****m等全部工程及相应的措施项目。本标段涉及洛舍镇东衡村,三家村。计划工期为:**个月,质量目标:合格。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万元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投标人应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以完工验收日期为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注:本次招标的有洛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Ⅰ标、II标、III标,湘溪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Ⅰ标、II标、III标同时开标。投标人可对以上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以上标段的评标顺序及中标优先顺序:按洛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Ⅰ标、II标、III标,湘溪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Ⅰ标、II标、III标顺序进行;当投标人在先前已评审的标段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就不能再参加余下标段的评审。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地点:德清县武康镇永安街***号(德清天勤******)标书售价(元):每本***(售后不退)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五、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六、投标地点: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号行政中心E座三楼开标室七、开标时间:****年*月**日 **:**八、开标地点: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号行政中心E座三楼开标室九、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网银方式交至德清天勤******,以入账为准。(投标保证金若以电汇、网银方式交纳的,请将电汇底单、网银电脑打印凭证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至****-*******。)开户银行:浙江德清******开发区支行户 名:德清天勤******银行账号:***************十、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年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十一、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德清天勤******地点:德清县武康镇永安街***号联系人:小刘联系电话:****-*******传真:****-*******质疑受理联系人:小沈联系电话:****-******* 传真:****-*******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十二、 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质疑期限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附件信息http://***.******.***.cn/new/sxcgg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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