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中山市东凤镇东成路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澄清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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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东凤镇东成路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澄清公告(二)各投标人: ******中山分公司于****年*月**日 发布的中山市东凤镇东成路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D*******),作以下内容澄清:一、招标文件的第*页“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中调整为如下内容: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万元二、招标文件的第**页“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中调整为如下内容:*、报价要求:*)各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及项目的实际情况,自主报出其下浮费率, 监理费上限价**.*万元≥本项目结算监理费=收费基价×(*-中标下浮费率),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的上限价,其报价无效。三、其他未涉及事项及内容以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特此通知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东凤镇工程项目管理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梁小姐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市兴中道*号颐和中心***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董小姐采购代理机构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传真:(****)**************中山分公司****年*月*日――――――――――――――――――――――――――――――――― 《澄清公告》确认函(项目编号:****-****D*******)贵单位于****年*月*日送达的《中山市东凤镇东成路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澄清公告(二)》我单位已收悉且无异议,我单位决定(请在括号内打√):(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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