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东莞市教育局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考场电子监控系统(重新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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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东莞市教育局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考场电子监控系统(重新采购)采购编号:东采公〔****〕***号评审日期:****年**月**日 公示日期:****年**月**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应商投标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主要产品为数字硬盘录像机、低照度彩色摄像机、高清超广角镜头]的代理(或授权)销售证明(产品制造商除外)。*、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或以上资格证书(广东省以外的单位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省外单位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最大股东的。*、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注):投标人如果没有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须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电子文件(整合成一个PDF文件格式)。已注册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人名称:东莞市教育局采购人地址:东莞市南城三元路*号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体育路*号鸿禧中心B区域***经办人名称:颜树昌联系电话:********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结果情况说明备注A****年**月**日***,***.**深******深圳市南山区桂庙路荔园大厦甲座** A评标委员会成员:单宝忠、苏和、敖卓奈、蔡志婉、梁财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