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玉林南流江、清湾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江滨路(城站路至一环西路)改造工程配电工程设计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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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名称: 玉林南流江、清湾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江滨路(城站路至一环西路) 改造工程配电工程设计 二、项目编号: YLZC****-G*-****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包含迁移电杆、迁移箱式变电站、新建箱式变电站、新建变电站前 电缆及管沟等设计内容,其中还应配合供电方案报批、施工图纸审查、工程概预算编制等工作。 五、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 年 * 月 * 日北京时间 ** 时 ** 分。 八、废标结果: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予废标。 九、 废标公告时间: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 个工作日)。 十、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梁春英,电话: ****-******* 十一、说明: 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废标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投诉电话: ****-******* FAX : ****-******* 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 被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 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 质疑人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