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海宁市许村镇科同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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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海宁市许村镇科同股份经济合作社工程名称 海宁市许村镇科同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内容 粮食生产功能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地点 海宁市许村镇概算投资 ******(元)工程规模 新建机站*座,维修机站泵房*座,灌渠衬砌****米,排渠衬砌****米,灌渠修复****米,排渠修复****米,田间道路铺设****米,田间道路浇制***米质量要求 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工期要求 **日历天资质要求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系地址 海宁市海昌南路***号金汇大厦B幢**楼报名地址 海宁市海昌南路***号金汇大厦B幢**楼报名时间 ****年**月**日 - ****年**月**日,上午*:**-**:** 下午**:**-**:**(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项目编号 XC****(***)联系人 张先生联系电话 ****-********报名资料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即交易员)身份证、交易员证原件及复印件;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注: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该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及海宁市许村镇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号)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我镇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我镇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我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有效营业执照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三类人员A类证A类(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副经理应提供企业任职文件)证书;*流动资金具有**万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附财务承诺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水利水电叁级聘用项目经理及以上资质(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提交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企业业绩近*年内(****年*月*日以来(下同)以验收或质监报告出具为准)承建过护岸工程业绩*个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及阶段性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质评报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五大员公示网页打印件**没有被限制投标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注:所有原件要求投标单位随身携带备查,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查看原件时,可随时提供。否则后果自负。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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