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中医院飞利浦胃肠机3年保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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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中医院拟对“佛山市中医院飞利浦胃肠机*年保修” 项目进行采购,经初步市场调查,该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现按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报批前公示,并邀请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供应商前来报名登记。一、公示期限及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截止(共*个工作日)。二、拟定采购供应商:飞利浦(中国)******。三、采购项目需求:(一)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中医院飞利浦胃肠机*年保修。(二)项目内容:采购佛山市中医院飞利浦胃肠机*年全保修服务。四、拟定供应商资格条件: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非联合体的独立企业法人;*.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设有稳定可靠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同类合作机构:(由谈判供应商进行售后服务的,无需提供此证明)*.*. 属于自设机构性质的,须提交该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属于委托代理性质的,须提交双方的合作协议和受托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属于自设办事处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 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与全国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五、报名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报名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海虹******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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