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关于清远市北江河市区段及笔架河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修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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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清远市北江河市区段及笔架河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TCG***)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之“二、评分细则附表”之“服务要求”作如下修改:*、增加“投标人取得诚信示范企业称号或提供良好信用记录证明(或报告)的,得*分;否则,得*分。【该项评分以提供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以及依法成立的专业征信机构通过合法途径采集和加工所形成的各类与企业有关的信用记录的证明文件为评审依据】”*、原评分细则“根据投标人拟投入设备产权情况进行评分,全部自有的,得*分;部分自有的,*分≤得分≤*分;全部租赁的,得*分。”现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拟投入设备产权情况进行评分。全部自有的,得*分;部分自有的,*分≤得分≤*分;全部租赁的,得*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项目的其他技术和商务要求均无修改内容。●原招标文件与该通知有矛盾的地方,以此通知为准。各投标人按照本通知及时做好投标的准备工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人:曾思广。电话:****-*******。传真:****-*******。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层。●采购人信息联系人:罗小姐。电话:****-*******。传真:****-*******。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半环北路秀丽公园南门侧。特此通知******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