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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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分公司受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SCIT-ZT-SX********L 三、采购人名称: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咸阳市渭阳西路陕西科技大学院内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三路财富中心*期D座***室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电子天平、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酸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ATB细菌鉴定试验系统、微波消解仪、超快速分析型液相色谱仪、荧光分光光度计、薄层色谱扫描仪、旋转蒸发仪、固相萃取装置、原子荧光光度计、蒸馏仪等食品检测设备一批。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规定。 *、投标人必须是******,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针对“电子天平、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离子色谱、酸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ATB细菌鉴定试验系统、微波消解仪、超快速分析型液相色谱仪、荧光分光光度计、薄层色谱扫描仪、旋转蒸发仪、固相萃取装置、原子荧光光度计、蒸馏仪”设备,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请自带U盘拷取谈判文件电子文档。 七、谈判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 **** 年 **月 **日止(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三路财富中心*期D座***室 *、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八、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西安市朱雀门内南广济街**号建苑大厦**层****会议室 九、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文玲玲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 账 号:********* ******陕西分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