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长兴沟村、长乐镇白庙子村、长乐镇空洞坳村、斑竹乡蟠龙寨村等4个村改造完善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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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招标公告发布人成都鑫******发布时间****/**/**涉及项目名称、标段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长兴沟村、长乐镇白庙子村、长乐镇空洞坳村、斑竹乡蟠龙寨村等*个村改造完善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施工变更内容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长兴沟村、长乐镇白庙子村、长乐镇空洞坳村、斑竹乡蟠龙寨村等*个村改造完善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施工补遗书(一)各投标人:关于“南充市高坪区长乐镇长兴沟村、长乐镇白庙子村、长乐镇空洞坳村、斑竹乡蟠龙寨村等*个村改造完善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施工”有如下补遗。*.工程量清单以本次补遗为准。*.招标文件第***页所列“注:...”的内容取消,更正为:注:(*)本表为调查表。不得因投标人提起过招投标投诉而作为废标处理或作为量化因素或评分因素,除非其中的内容涉及其他规定的评标标准,或导致中标后合同不能履行。(*)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按照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对包括招投标在内的违法违规问题反映情况,有关部门依职权进行查处。本项情况调查表只针对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令****年第**号)提起的投诉。(*)招投标投诉的起算时间为:招投标投诉被行政机关受理的时间。(*)投诉已有处理结果的,应附投诉处理结果的文书复印件;还没有处理结果,应说明进展情况,如某某机关于某年某月某日已经受理。(*)如近*年没有发生投标人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删除表格,另声明:“经本投标人认真核查,本投标人近*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发生过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情况,如不实,构成虚假,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南充市高坪区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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