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关于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机动车尾气遥测仪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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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上海******(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机动车尾气遥测仪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机动车尾气遥测仪项目(采购编号:**-*****)采购内容:机动车尾气遥测仪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业务范围;注册资金不少于***万元。*.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登记的供应商,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设备投标。三、报名需提交资料*.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代理商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对上述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号*楼招标二部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号*楼会议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号*楼会议室七、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上海******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号*楼联系人:顾晓祯电话:(***)********、********转***分机传真:(***) ******** 邮编:******如潜在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上海**********年*月**日